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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2019年半年度报

2019-09-04 09:52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4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4

  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权益投资明细......38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51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51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51

  7.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51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53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5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5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58

  注册地址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注册登记机构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4、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 6 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新经济主题相关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6 月,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

  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全资子公司——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含子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外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QDII、QFII、RQFII 等多项业务资格。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旗下管理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货

  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60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等逾 130 只公募基金。

  公司始终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命,依托强大的股东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的投研体系、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立足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流的投资管理服务。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

  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有 3 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中国股市在 2019 年上半年喜忧参半。在经历了 2018 年的大幅下跌之后,受到中美贸易争端

  缓解的刺激以及因 MSCI 纳入因子权重提升带来的流动性改善,市场从 2019 年初开始持续上涨,尤其以消费、信息技术、医疗和房地产等板块表现出色。但是自 5 月份以来备受瞩目的中美贸易谈判出现重大逆转,严重打击了市场信心,无论是 A 股还是港股均从 4 月中旬达到的年内高点回落,其后市场表现则随着中美贸易争端的演化而反复震荡。

  我们一如既往的看好新经济板块的长期投资逻辑和机会,持续超配消费、医疗,信息技术,和保险并在这些板块中集中持有优质细分行业龙头,获得了不错的超额收益。在其后的市场回调过程中,投资组合虽然也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失但通过仓位调节有效地控制了风险和曝露度。 我们同时认为,当前的市场已经比较充分的消化了对于中美贸易争端的较为悲观的预期,加之估值也处于具有吸引力的位置,我们应该以更为积极的心态布局投资组合。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 17.7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0.45%。

  从国际市场环境看,在全球经济增长的后周期下,全球央行均重启宽松政策。美联储已经打开降息空间,目前市场预期 19 年下半年减息 1-2 次。欧洲主要央行都已经趋向加速实施宽松政策,短期内全球衰退的可能将进一步被推迟或平坦化。从流动性角度来看,无论 A 股还是港股市场的流动性在货币宽松的环境下都将边际改善。而中美两国领导人在 G20 的会面,则在相当大程度上缓减了市场对贸易争端恶化的担忧,有助于整个资本市场对于风险偏好的恢复。

  在经过了长达 15 个月的下滑之后,中国企业的盈利预期已经触底,今年 2 季度大概率会是

  企业盈利预期的低点。基于我们目前的估值模型,市场进一步下行的风险较小,风险回报比偏向正面。从行业资产配置角度,我们将适度加大保险、消费、资本品的配置比例。这几类行业的股

  4.7.1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1)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 4 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和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2)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 2014 年 8 月 8 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2019 年上半年,基金托管人在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

  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9 年上半年,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19 年上半年,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报告截止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0.9507 元,基金份额总额为

  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8]248 号《关于准予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的批复, 由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至 2018 年 5 月 4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2018)验字第 60802052_A03 号验资报告后,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正式生效。设立时募集扣除认购

  费后的人民币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266,283,457.77 元,折合 266,283,457.77 份基金份额,美元有效净认购金额为美元 3,100,103.72 美元,折合 19,695,703.30 份基金份额;人民币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145,025.95 元,折合 145,025.95 份基金份额,美元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美元 79.91 美元,折合 507.53 份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

  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托管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赎回所使用的货币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可投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无特别说明,均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资产以及现金;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有关境外证券借贷交易的内容以专门签署的三方或多方协议约定为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新经济主题相关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恒生指数收益率 x50%+中证海外(不含香港)内地股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参考意见。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财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

  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

  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

  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

  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未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注:如有相应情况,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及金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及金额。

  6.4.9.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注: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1.6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注: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7%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6.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1、本报告期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本期)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上年度可比期间报告期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上年度可比期间)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基金境外资产托管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机构由董事会下属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内控稽核部以及各个业务部门组成。

  公司实行全面、系统的风险管理,风险管理覆盖公司所有战略环节、业务环节和操作环节。同时制定了系统化的风险管理程序,对风险管理的整个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公司构建了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彼此牵制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形成了由四大防线共同筑成的风险管理体系:第一道防线由各个业务部门构成,各业务部门总监作为风险责任人,负责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业务规则以及自身情况制订本部门的制度流程以及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分别在自己的授权范围内对关联部门及岗位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各部门设置兼职或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对本部门执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第二道防线由公司专属风险管理部门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和内控稽核部构成,法律合规部负责对公司业务的法律合规风险进行监控管理,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司业务的投资风险进行监控管理,内控稽核部对业务的风险和合规性以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道防线是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构成,公司管理层通过执行委员会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风险状况进行全面监督并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和实施监控措施。在上述这三道风险监控防线中,公司督察长和监察稽核人员对风险控制措施和合规风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并视所发生问题情节轻重及时反馈给各部门经理、公司总经理、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董事会、监管机构。督察长独立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检查和及时反馈,并独立报告。第四道监控防线由董事会和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构成,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督察长和监察稽核人员的工作,掌握整体风险状况并进行决策,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业务的内控制度的实施情况,监督公司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时,要求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并且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6.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

  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小部分流通受限证券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于资产负债表日所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剩余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一般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一般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本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并同时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审慎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监控基金组合资产持仓集中度指标、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及压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并于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控,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确保本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事件。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本基金持有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债券投资等。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交易形成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分类。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持有以非记账本位币人民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因此存在相应的外汇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除本基金的单一外币汇率变化 5%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且未考虑基金管理人

  注:1、表中列示了当年以外币计价的资产中前五大币种的汇率变动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

  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为市场价格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其他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际资本市场股票、债券、回购、股票指数期货、外汇远期合约、外汇互换及其他用于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的金融衍生工具。所面临的最大市场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新经济主题相关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用期末时点比较基准浮动 5%基金资产净值相应变化来估测组合市场价格风险;

  假设 Beta 系数是根据组合的净值数据和基准指数数据回归得出,反映了基金和基准的

  注: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定量分析等方法对本基金的其他价格风险进行分析。表中为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证券投资价格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的影响。

  注:1、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 CNY17,564,663.84 元,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10.53%。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序 公司名称(英文) 公司 证券代码 所 所属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

  2、对于在不同市场上市的同一公司的股票,合并计算公允价值参与排序,并按照不同股票分别披露。

  7.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

  2、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3、上表所用证券代码采用 ISIN 代码,没有 ISIN 代码的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4、对于在不同市场上市的同一公司的股票,合并计算公允价值参与排序,并按照不同股票分别披露。

  7.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

  2、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3、上表所用证券代码采用 ISIN 代码,没有 ISIN 代码的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4、对于在不同市场上市的同一公司的股票,合并计算公允价值参与排序,并按照不同股票分别披露。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7.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

  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和总经理变更

  的公告》,郭特华女士自 2019 年 5 月 8 日起担任董事长,不再担任总经理;王海璐女士自 2019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无改聘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处罚决定,对公司未严格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及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予以罚款。基金管理人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已完善了反洗钱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入具体问题整改。前述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为保障公司境外证券投资的顺利开展,基金管理人选择综合实力强、研究能力突出、合规经营的证券经营机构,向其租用专用交易单元。

  b)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量化、衍生品和国际市场的研究服务支持。

  b)基金管理人与所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办理开立账户事宜,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1 旗下基金参加国信证券基金申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9 年 3 月 5 日

  3 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9 年 3 月 29 日

  4 旗下基金参加工商银行个人电子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9 年 4 月 1 日

  5 增加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9 年 4 月 1 日

  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9 年 5 月 8 日

  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9 年 5 月 9 日

  1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9 年 6 月 22 日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较为集中,存在基金规模大幅波动的风险,以及由此导致基金收益较大波动的风险。

  1、中国证监会准予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募集申请的注册文件;

  4、《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于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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